互联网企业认定
一、资金主管部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互联网企业是指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载体提供服务并取得营业收入的企业。
二、认定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并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载体提供服务的法人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守法经营;
(二)具有与互联网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环境以及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三)企业通过开展第三条规定的业务(服务)所获得的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云计算服务企业和物联网服务企业的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四)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从事实物交易的电商企业除外),其中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数据存储及处理服务企业的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三、认定流程
1.受理咨询
2.秉涵初步评估
3.签订合同,受理材料,客户支付费用
4.秉涵按照认定要求,整理全套认证技术资料
5.与客户共同确认申报材料
6.材料申报
7.现场审核前,培训企业相关人员
8.秉涵对现场审核提供远程咨询服务应(包括对不可预见问题,提供必要技术帮助)
9.现场审核,公示、发文流程
10.客户领取证书、文件